为更好的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总结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黑教函[2018]582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佳木斯大学2017-2018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7-2018年度我校进一步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途径、形式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高校信息公开,提升教育透明度等方面切实开展相应工作。工作的开展也确实为学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经过多年的努力实践,工作的开展更顺畅也更高效。
学校实行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发展规划处担任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由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的工作的分工制度。通过适时工作推进及信息公开检查、整改及时纠正错误及延误信息。同时,本年度,学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务、政务公开,修订并印发了《佳木斯大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修订)》(佳大发[2018]42号)。全年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公布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有通知》,逐项对照《清单》所列信息,将学校概况、教学科研、学生信息、人事工作、物资设备采购、基建与维修、国际合作与交流、监督工作、后勤保障、工会工作等11个主项种类及58个分项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公开。学校信息公开网站(xxgk.jmsu.edu.cn)。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7-2018年度我校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协同办公网站、学校新闻网站、微博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共计3391条;校报、校刊、微信发布期数326期。
信息公开途径 |
公开内容 |
数量 |
信息公开网 |
学校情况、学生信息、教学科研、人事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财务管理、物资设备采购、基建与维修、后勤保障、工会工作、监督工作等。 (公开清单所列事项说明及栏目链接参见附件1) |
271条 |
协同办公网 |
学校公示、公告、会议通知、方案制度、文件、各学院相应办公信息等。 |
891条 |
学校新闻网 |
学校新闻、学院新闻、教学科研、校园文化、学生工作、学术交流等。 |
1194条 |
微博 |
佳木斯大学微博。 |
1035条 |
校报、校刊 |
校内外重大新闻、学科建设、党团建设、学生工作、校园动态等。 |
20期 |
微信 |
佳木斯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 |
306期 |
|
|
|
|
|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和方式情况
1、校园网、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通过学校主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和协同办公系统分别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2、纸质材料:校报、学校有关文件等。
3、各类会议:教职工会议,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学院党政联席会及各处(院)日常会议等。
(三)关于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1、坚持招生信息公开,通过佳木斯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络游戏(zs.jmsu.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佳木斯大学招生就业公众号(jmsdxzsjy)、微博等媒体渠道,并通过走访高中、参加各地招生咨询会现场发放纸质的招生宣传材料等方式,及时公开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招考政策、招生章程、招生简章、艺术校考成绩、录取结果等信息。
2、坚持财务信息公开,做到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以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年度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公开,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学校财务收支执行和预算情况,接受教代会审议。
3、对学校有关重大采购、招投标、基建及改造、维修、租赁等其它重点领域的信息,通过学校主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及相应专题网站,能够按有关要求及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校在推进信息公开过程中,明确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有效的受理、答复师生和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申请,履行告知义务。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年度学校无任何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执行,能够及时准确的发布、反馈相应信息,切实为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提升教育透明度做了大量工作。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的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相应机制及上级政策审查执行,截止到目前,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差,公开信息工作滞后。
2、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及信息公开形式还需多尝试创新。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重视加强配合,切实关注各工作环节的进展情况和要求,通过阶段性自查、互查及统一检查,及时开展“多层面”检查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内容,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全面细致,力争“无死角”、“更高效”。
2、提高业务水平,创新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及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办学,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学校将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熟练掌握上级相关文件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以及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网站维护、政策咨询等内容,探索更为丰富的信息公开途径及形式,为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做好相应工作。
七、佳木斯大学信息公开事项列表(含网址链接,详见附件1)。
佳木斯大学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