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20版)》和《佳木斯大学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学校近期安全工作部署,学校保卫处联合教务处将对我校相关实验室开展危化品安全管理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检查单位
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美术学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康复医学院。
二、检查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各单位自检自查阶段;2021年3月22日至3月25日,学校联合检查组集中检查阶段。
三、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1、检查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防火、防爆、防人身伤害相关措施落实及物资配备情况。
2、检查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保管、台账登记情况。
3、检查危险化学品各项管理制度、实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风险点档案建立情况。
5、检查危险废物管理机构建立、废物收集、储存、台账管理情况。
6、检查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规程建设情况。
7、检查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
(二)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人和岗位安全责任书)。
2、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执行情况。
3、实验室防火安全制度建设情况。
4、消防设施配备和消防器材完好情况。
5、实验室安全用水、用电及卫生情况。
6、实验室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及消防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7、实验室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三)相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20版)》的相关内容。
四、检查分组
此次联合检查工作组由教务处、保卫处共同组成,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联合检查组:
组长:教务处、保卫处领导
成员:教务处2人、保卫处防火科2人
被检查的学院: 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康复医学院、药学院、美术学院
第二联合检查组:
组长:教务处、保卫处领导
成员:教务处2人、防火科2人
被检查的学院:基础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五、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此次的联合检查是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重大工作部署的重要检查活动。学校检查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制定检查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要求、责任分工,各检查组组长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好检查工作,切实把此次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2、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本次检查要采取地毯式的检查方式,逐楼、逐室、逐库的排查。按照检查内容及标准逐条排查进行整改。在检查中,教务处负责危化品使用管理和实验室教学业务等方面排查;保卫处负责安全防火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排查,要全面细致,力争做到立行立改,在检查现场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讲解,充分发挥消防知识宣传教育进寝室的作用。各检查组要切实做到范围广、责任明、检查细、记录真,确保整改到位,消除火险安全隐患。
3、严格落实责任,及时报告总结。各检查组长要亲力亲为、身先士卒,逐级逐岗地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并安排专人做好保卫处发放《安全检查记录本》和《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因检查疏漏失职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各检查组对此次检查情况及时梳理和汇总,将检查总结材料、《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于3月26日前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保卫处进行认真汇总形成总结材料向学校报告。各检查组的《安全检查记录本》要保存好备查。
联系人:赵成生 联系电话:8618008
电子邮箱:jdfhk.3929@163.com
保 卫 处
2021年3月10日
附件《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参考样表)
检查组: 填报时间:
序号 |
学 院 |
实验室名称 |
隐患内容 |
现场整改结果 (是.否) |
检查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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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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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长: 填报人: